第733章 舰临城下-《明末称雄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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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朝廷自龙汉三年开始实行大汉皇家版三权分立,议院拥有立法权,但内阁和议会都有权提交议案,议案提交到参议院,由专门的委员会进行研究辨论的听证改进,最后在参议院进行全体投票。

    如果议案最终在参议院得到通过,那么议案最终会提交给内阁辅。内阁辅签署议案,皇帝又不否决,则议案就具有了法律效力,成为大汉的法律。如果议院和内阁辅都通过,但皇帝否决,那么议案需要修改,修改后再得不到皇帝的通过,就只能搁置,但可以在下一次重新引入议案。

    在这个制度下,内阁也拥有议案提案权,内阁辅亲自向议会提出了大汉劳动法案,立即引得参议院十分重视起来。

    有了皇帝带着一众大臣们的通州之行,以及那番讲话,现在辅亲自提出劳动法案,参议院行动迅,立即组建了一个劳动法案委员会,对法案进行研究辨论听证。

    按议院的规章程序,议案提交到了参院,还有一套标准的流程,其中就需要举行听证会。

    “尊敬的委员会诸位参议员阁下,劳动法案规定工人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五天,每天工作八小时,一月最底薪水四块银元,额外工作时间得付加班费,周末加班还要付双倍加班费,若是节假日还要付三倍加班费,诸位阁下,这个条件太高了。如果这个法案实行,那么我们很多厂商根本无法支付如此高昂的劳力成本,工厂都可能开不下去了!”

    一名商人代表在听证会上直言反对这个法案。

    “是啊,一天只工作八小时,这也太轻松了。一天工作八小时,一月底薪四块,我们这些小工厂主都不用开工厂,都去做工好了。”

    这部劳动法案,在许多商人看来,完全就是针对商人们的。这简直就是在抑商啊,难道朝廷的风向要变了。整个法案,完全就都是保护那些工人们的,设立劳动局、建立工会,一条条法律条文都是保护劳动者的,他们这些工厂主们的权益谁来保证?

    “议员大人,工人加班给加班费是应该的,但周末、节假日加班还要两倍三倍薪水,未免太过。”

    “是啊,是啊,这不是要让我们都关门回家吗?”

    一群商人都免不了激动起来。

    不管是出于利润最大化,还是确实有些生意本小利薄,朝廷的这个劳动法案一出,极大的刺激了许多商人们的敏感神经。月最低工资四块,以及一周正常工作四十小时,其余时间都得算加班时间,需另付给加班费等,这些都让他们叫苦不迭。

    何况这个法案里,还有许多这样让他们痛心的条款。

    比如不得使用童工,女工得享有生育、哺乳带薪假期等,看的他们都胃疼了。这么一来,岂不成了那些做工的成了老爷,他们这些人成了冤大头了。

    那什么劳动局、工会,更明显就是冲着他们这些工厂主来的。

    以后这生意还怎么做啊。

    按着这最底薪水和标准工作时间算,以后他们要支付的薪水得增加许多,还得额外支付大笔的加班费。

    不过不管商人们怎么叫苦,这个听证会其实并不会就听信他们的诉苦。更多的,这个听证会其实是个过场。

    不过也不完全算个过场,毕竟许多工人代表,可是对这个法案非常支持的。

    劳动法案做为新制后的第一部议案,在参议院进展迅,只用了短短不到半个月的时间,就完成了一系列程序,最后开始全体投票。

    一百名参议员,最终以八十七票赞成,三票反对,十票弃权通过。按规定,参议院投票三分之二赞成就是为通过。

    议案在参院通过,呈交内阁审议,辅签署。

    议案本就是辅亲自提出的,内阁当然没有反对的道理,全票通过,最终递交到了皇帝的御案前。

    刘钧对整个法案很满意,虽还无法面面俱到,但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,都做了明确表述,其中最关键的一些条款,比如最低工资标准,标准工作时长、辞工自由等等,这些刘钧最在意的条款,都一一在列。

    “拿玉玺来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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